沈阳下半年拟推进
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
为做好辽宁自贸区沈阳片区“证照分离”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,近期,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《沈阳市自贸区“证照分离”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计划》(以下简称《计划》),征求社会各界意见。根据《计划》,自2019年12月1日起至2020年6月,在辽宁自贸区沈阳片区开展“证照分离”改革全覆盖试点,对528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,按照直接取消审批、审批改为备案、实行告知承诺、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推进改革。今年下半年,适时在全市范围内推进“证照分离”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。
改革 按直接取消审批等四种方式推进
《计划》要求,各部门要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,实现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,清单之外不得限制企业(含个体工商户、农业专业合作社)进入相关行业或领域,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自主开展经营。
辽宁自贸区沈阳片区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、审批改为备案、实行告知承诺、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推进改革。取消审批后,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,主管部门不得将其转移至行业协会、社会组织变相保留。
信息
可共享获取的不得要求企业提供
《计划》提出要加强信息归集共享。有关部门要将企业登记注册、经营许可等信息及时归集至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、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。有关部门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信息,一律不得再要求企业提供。
在提升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方面,《计划》提出,各部门要制定并公布准确完备、简明易懂的办事指南,规范自由裁量权,严格时限约束,消除隐性门槛。推进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,推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从申请、受理到审核、发证全流程“一网通办”“最多跑一次”。深入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跨地区、跨部门、跨层级的应用,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对市场主体的统一身份认证。
监管
严重违法经营企业禁入市场
按照《计划》,全市拟全面推行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、跨部门监管和“互联网+监管”,实现证照监管业务联动全覆盖。对新技术、新产业、新业态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,对高风险行业和领域实行重点监管。依法查处虚假承诺、违规经营等行为并记入信用记录,实行失信联合惩戒,对严重违法经营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员,依法撤销、吊销有关证照,实施市场禁入措施。
同时,《计划》提出,在做好辽宁自贸区沈阳片区“证照分离”改革全覆盖的基础上,做好改革经验总结,为在全市范围内推开“证照分离”改革事项全覆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。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,在依法取得上级部门授权后,于今年下半年适时在全市范围内推开“证照分离”改革全覆盖工作。
沈阳晚报、沈报全媒体主任记者 方月宁